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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 CENTER FOR CONTINUING EDUCATION

國內大學交換生(含台聯大全時選讀生)

本校赴國內大學交換名額

學校

身分

名額

協議

備註

臺北藝術大學

互惠生

5/學期

合約

大學部與研究所最低修6學分。系所專業課程可抵通識(最多2堂且不超過6學分),欲抵免通識課程請備齊資料至通識中心審查(請參見通識中心網頁)

至少要修習交換系所一門2學分以上的專業課程

自費生根據修課狀況,需向該校繳交學分費與實習費約1萬至1.5萬

課程查詢

自費生

5/學期

臺南藝術大學

互惠生

10/學期

合約

系所專業課程可抵通識(最多2堂且不超過6學分),欲抵免通識課程請備齊資料至通識中心審查(請參見通識中心網頁)

材質創作與設計系限修大一、二課程

交換音樂相關學系需另繳交個別指導費

課程查詢

臺灣藝術大學

互惠生

10/學期

合約

自108學年度開放申請

大學部僅限申請該校日間部學士班

課程查詢

國立金門大學

互惠生

10/學期

合約

課程查詢

國立政治大學

互惠生

10/學年

合約

自106學年度起開始為10名,可申請交換1學期或1學年

大學部如欲申請廣電、新聞與廣告,請填寫「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

課程查詢

國立臺東大學

互惠生

5/學期

合約

課程查詢

國立東華大學

互惠生

5/學期

合約

課程查詢

國立聯合大學

互惠生

10/學期

合約

課程查詢

*他校如未規定選課要求,請遵守我校大學部需修9學分以上、研究生需修一門課(至少需修交換學系一門課程)
※自104學年度,國內大學交換僅於每年3月中旬開放受理申請。
※自105學年度,北藝大互惠生每學期5名,自費生每學期5名。
※自106學年度,政治大學互惠生每學期10名,可交換1學期或1學年
※自108學年度,新增臺灣藝術大學,互惠生每學期10名。
※互惠生除繳交本校學費外,無需負擔對方學校學費;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費外,則需另外負擔對方學校「學分費」(收費依他校標準)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大五生前往姊妹校交換,將以「修習學分數10學分以上,收取全額學費與雜費」採計。

 

審查程序


本校系所初審→本校複審(5月初公告網站)→交換學校系所審查(預計6月初前另寄信通知審查結果)

國內交流心得表格下載

 

課程抵免洽詢


有關課程抵免請洽詢本校以下單位:

專業課程─各系所辦公室。

通識課程─通識教育中心。

體育課─體育室。

軍訓課─軍訓室。

註冊組:抵免學分網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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